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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心倾听避焦点、判例解释化矛盾

对审理一起身体权纠纷的办案感悟

  发布时间:2013-07-31 10:15:38


    今年3月份,我审理了一起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身体权纠纷案件。刘某与李某的父亲系近邻,因倾倒垃圾地点不当双方产生口角,李某知道此事后气势汹汹找到刘某将其打伤住院14天,经鉴定为轻微伤。因李某拒绝赔偿刘某医疗等费用。刘某无奈起诉至法庭,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5000元。通过阅卷及调取公安机关的卷宗,李某对自己打人事实供认不讳。从目前掌握的证据看,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并无难度。我电话通知原、被告第二天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,估计当天能调解结案。在法庭调解过程中,李某认可动手打伤刘某的事实,但在协商赔偿费用时认为刘某先与李父发生纠纷,有错在先,在本案中双方责任各担一半,应按责任分担赔偿费用,否则坚决不同意调解,并扬言法院若不按责任划分判决此案,就要请新闻夜航,焦点访谈节目组来给法院判案不公的行为曝光。因李某态度强硬致使法庭第一次调解失败。几天后我再次组织双方调解,李某依然很嚣张:“我现在只同意赔偿刘某1000元,如果不要就一分也没有。我和丈夫都没有工作,法院强行判决也执行不到我们的财产,我根本不怕!”因李某撒泼无理导致调解再次失败。

    当时李某的行为让我很生气,如此是非分明的事实,李某竟这样不通情理,油盐不进,我真想一判了之。但冷静下来我仔细想想,我是一位人民法官,案子到了我的手里,判决很容易,按法律规定判决李某赔偿刘某就行了,可是判决完了纠纷解决不了不行呀。了解到刘某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,刘某身体不好,还要独自打工挣钱供儿子读大学,孤儿寡母的日子过得很艰难。前两天刘某的儿子刚来电话要母亲尽快汇生活费,刘某正在四处筹钱。几千元钱的赔偿对别人可能不值得一提,可对刘某来说却可以一解燃眉之急。李某平日就是飞扬跋扈的女人,一句话不对付就可以和他人大打出手。刘某与李某父亲同在一个连队,又是近邻,抬头不见低头见,加之李某的参与,会令法院的判决不仅化解不了双方的矛盾,反而更加恶化双方的关系。从而使刘某今后的生活更加举步维艰。

    想到这,我毅然打消了判决结案的念头,调解成功此案,不仅会减少一份社会矛盾,更会帮助刘某度过难关。结合案情和当事人的性格、诉求,我改变调解方案,对侵权之诉案件采用“法律灌输法”以及“调解与判决后果利弊对比法”等。再次找来李某,避开矛盾的焦点,用真心、爱心和耐心的态度花了一个半小时倾听李某的诉求,并结合典型案例引导李某,摆事实、讲法律、讲刘某的难处。用李某信服的观点和方法化解纠纷。最终李某终于转变态度,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理解和认知的误区,发自内心地说:“本想着一分钱也不赔,这官司就这样打下去。张法官,看在你的面子上,我也不再坚持了,这事咋办,听你的!”第二天李某在法庭上真诚地向刘某道歉,看到李某和以往判若两人的巨大变化,刘某知道这是法官倾注心血努力的结果,欣然自动放弃了1000元的费用,李某对刘某的大度很是感动,当场一次性将赔偿款4000元交到刘某手里,并动情地对刘某说:“你一个女人家不容易,以后生活上有什么困难,我和我丈夫可以帮助你。”我静静地站在一旁,想起前几天如硝烟弥漫的战场,变成现在温馨感人的画面,我甚感欣慰。

    倾心,让当事人在温暖中感动;关心,让当事人在细节中感知;耐心,让当事人在细微中感化;细心,让当事人在过程中感触。

责任编辑:韩瑞晔    

文章出处:红兴隆农垦法院   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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